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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中国农函大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9     浏览次数:13010     来源:     作者: 
浙江省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文件
  
  浙农函大办〔2010〕3号
  
  关于组织推荐中国农函大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的通知
  各市农函大分校:
  中国农函大拟于2010年第三季度召开工作会议,会上将表彰一批在“十一五”期间为农函大建设作出辛勤劳动的各级农函大分校优秀校长(包括省、市、县级分校校长、副校长)和优秀教师(包括专、兼职)。现将中国农函大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及我省推荐名额(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农函大分校抓紧进行评选推荐工作,并于6月10日之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到省农函大办公室。
  
  附件:1.中国农函大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2.中国农函大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推荐表
  3.中国农函大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名额分配表
  
  联系人:苏冀北 联系电话:0571—85107597
  电子信箱:sujibei@sina.com
   
  浙江省农函大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中国农函大优秀校长、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一、优秀校长(包括正、副校长)
  1.能够认真领会、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并带领分校全体同志共同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能够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围绕当地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3.能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主动联合社会其他部门和群众团体积极开展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的培训,并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4.在教学管理、培训规模、培训质量及培训效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二、优秀教师(包括专、兼职)
  1.热爱农村科普和农函大事业;热心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在自己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一定造诣(具有各级科协、农函大授予的资格证书),擅长把农民需要的科技知识以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传授给广大农民;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
  3.在农函大教师岗位工作3年或3年以上。
  4.为农函大招生、教学、辅导,分校建设与发展,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培养了一批农民技术员、科技示范户、致富能手和农村致富带头人)。
  附件2(1)
  中国农函大优秀校长推荐表
   分校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
单位
联系
电话
职称
职务
  (控制在300字以内)
  
  
  
  
  
  
  
  
  
  
  
  
  
市分校推荐意见
省校推荐意见
  附件2(2)
  中国农函大优秀教师推荐表
   分校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
单位
联系
电话
职称
职务
  (控制在300字以内)
  
  
  
  
  
  
  
  
  
  
市分校推荐意见
省校推荐意见
  附件3
  中国农函大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名额分配表
单 位
优秀校长(名)
优秀教师(名)
杭州市分校
  10
11
宁波市分校
10
11
温州市分校
12
15
湖州市分校
6
8
嘉兴市分校
8
10
绍兴市分校
8
9
金华市分校
10
13
衢州市分校
7
9
舟山市分校
5
6
台州市分校
  11
14
丽水市分校
10
13
合 计
97
119
  
  
中国农函大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名额分配表
  
单 位
优秀校长(名)
优秀教师
鹿城区分校
1
1
龙湾区分校
1
1
瓯海区分校
1
2
瑞安市分校
1
1
乐清市分校
1
2
洞头县分校
1
1
永嘉县分校
1
2
平阳县分校
1
1
苍南县分校
1
1
泰顺县分校
1
2
文成县分校
1
1
合 计
12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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